上坊中学初三年级住校生安全工作家校协议书
发表日期:2007/12/4 16:41:19 作者:无 有2023位读者读过
甲方:上坊中学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为进一步加强住校生安全教育管理,增强家校安全责任意识,甲乙双方特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认真履行住校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晚自修跟班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维持教室自修课秩序,适时加强作业辅导,以提高学习效果。
2、学生就寝时,住管人员应认真检查寝室人数,对未按时就寝或未归学生进行记录,并了解去向及时告之家长。学生就寝后,住管人员要加强寝室安全巡查及做好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带非住校生进入住宿部,严禁非住校生留宿。
4、定期召开住校生会议,对住校生在自护安全、寝室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重点做好安全、纪律教育。
二、乙方应认真负起监护人的教育管理责任:
加强对住校生遵规守纪、交通安全、食宿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学与住管工作,主动与跟班教师、住管人员联系:
1、住校学生晚自修课需要请假的,必须认真填写两份请假单,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跟班教师、学校住管处各一份;否则视为旷课行为。
2、个别住校生晚自修后如申请回家继续自学的,必须到年级组登记,经学校和年级组共同研究后决定,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同时必须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3、家长与学生在回家途中,如发现周边其他学生存在异常行为时,应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学校电话: 52700640----615(住管处)
4、住校学生晚自修课及晚自修课后擅自离校或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学校纪律处分。
三、本协议签字有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上坊中学(盖章)
乙方家长(监护人):___________(签名)
乙方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手机) (固定电话)
乙方家长(监护人)家庭住址:
上坊中学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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