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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08/3/21 15:56:25 作者:无 有2150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江宁教字(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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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字[2002]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苏教办[2006]31号),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校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教工发[2000]1号),进一步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区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把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必须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既要有利于民主管理,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又要有利于维护大局,维护稳定,并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

  2、坚持真实可信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切忌弄虚作假。

  3、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取信于民。

  4、坚持有效监督原则。真正做到透明、公开,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利于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办学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的章程、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收费情况: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等。

  3、招生情况: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政策、程序、纪律,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等。

  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在学校内公开的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2、学校规章制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部门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电子信箱等。

  3、民主评议校级和中层干部。

  4、学校财务预决算及各类办学收入、投资收益、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等。

  5、教职工引进录用、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继续教育、出国进修、奖惩津贴发放办法、购(售)房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等。

  6、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免试、保送推荐办法、对违纪违规学生处理结果、以及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货款发放、出国交流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

  7、学校后勤服务、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各类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

  8、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

  9、学校干部选拨使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法律或国家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

  2、教职工大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布学校重大事项。

  3、党政工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4、校务议事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校务议事会,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

  5、校务公开栏。开辟永久性的校务公开栏,开通公告栏、橱窗、墙报等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将一些师生及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布于众,让大家及早知晓;

  6、媒体。利用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站等,进行公开。

  7、举办“家长学校”,不定期地召开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沟通思想,争取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8、开展民主评校、评教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9、建立校情发布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

  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区分界定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广泛公开和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内容,做到既有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又有利于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和学校的改进发展稳定。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区教育局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对全系统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各学校要成立三个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办公室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公开校务,做好校务公开资料的审核、公布、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台帐。

  (3)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党组织纪检委员、人大政协代表、一线教师等人员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检查和了解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落实,是否真实,听取教职工反映,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3、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部门是第一执行人,工会和纪检委员是第一监督人,教职工是第一评价人”,明确各项公开内容的责任人、执行部门。并根据所定的内容和要求,定期整理和提出公开内容,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时间、程序和范围内予以公开。

  六、校务公开的督查

  校务公开的核心是公开,关键是领导,实质是真实,重点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目的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地向前发展。教育局将把校务公开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作为综合督导、千分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校务公开的实质,结合教育自身特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由工会牵头,形成校务公开的专题小结或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区教育工会。凡本年度不召开教代会或专题教职工大会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一等学校。召开教代会但未安排校务公开内容或校务公开不彻底,多数群众有意见的单位,将视其情况,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