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签证通知
发表日期:2012/12/13 10:25:58 作者:张霞 有1100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
根据宁教高师﹝2006﹞17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工作的时间按安排,特定于
一、签证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签证日程
12年26日: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签证工作流程
1.各校预审。各校对教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审核。培训管理平台以外的学时,教师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材料应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支撑性。
2.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培训项目及相应学时核对清楚后,将培训项目和相应学时数填入各人《继续教育证书》相应栏目。
3.填写汇总表。根据《继续教育证书》所登记的学时,填写本单位《2012年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4.签证。各校(园)派专人在规定时间携带《2012年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第一阶段学时审验统计表》、《2012年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表》、《继续教育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区教师进修学校办理签证手续。
四、签证形式
网络审验与书面证明材料审核相结合。在南京教师培训网管理平台登记的学时,以管理平台为准,不再审核书面证明材料。校本培训、菜单培训、通识培训学时以《2012年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第一阶段学时审验统计表》为准,不再审核书面证明材料。培训管理平台无记载的培训内容,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学时折算方法
继续教育学时由校本培训学时、培训机构培训学时、教科研学时三部分组成,统一按照6个栏目梳理、填写(没有的不填):
(一)校本培训
(二)区级菜单培训、通识培训
(三)各种专题培训班或培训活动
包括教师所参加的各种区级、省市级、国家级培训。另外,
1.参加普通话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40学时计。
2.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公共课”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7学时计。
3.参加职称英语或职称计算机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各按40学时计。
4.2012年新教师暑期岗前培训,4天按32学时计。(不需要提供证明)
5.跨年度的培训,可依据证明材料(如参训通知、课程表、学时证明等)对当年的参训学时予以承认。
(四)学历进修
1.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入学考试考前辅导,并顺利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或者就读期间当年至少有一门考试合格的,按48学时计(幼儿园教师根据职称情况认定为 32 / 48 学时)。
2.当年4月份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不计学时。
3.进修学校主办的学历进修班将由进修学校现场证明,不必提交证明材料。
(五)论文与课题
包括论文专著的发表、获奖,教科研课题的结题,折算标准如下:
1.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市级以上刊物12学时/篇;区级刊物8学时/篇。(一稿多投的只认最高层次)
2.论文获奖,市级以上10学时/篇,区级6学时/篇。(同1篇论文在不同层次获奖只认可最高层次奖项)
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按48学时折算,参编教辅用书的按每本10学时折算,正式出版的个人教学光盘按每套10学时折算。
4.教科研课题根据结题证书,市级以上课题按10学时折算,区级课题按6学时折算。
(六)其他可以认定的学时
1.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种教研活动,凭借真实、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按实际参与学时计算(半天4学时)。
2.市级以上(含市级)赛课获奖计10学时,区级计6学时。
六、注意事项
1. 《继续教育证书》签证原则上实行年度结算,即针对当年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验,对往年未计入的学时不再追认。
2. 各类培训原则上每天折算8学时,超过72学时的单项培训,按72学时封顶折算(幼儿园根据职称情况按48 / 72学时封顶),年度总学时不再封顶。
3.“职称公共课”培训单独填一页。
4.论文、赛课获奖,因主办方证书发放晚于审验时间的,可提供公示名单等确切的证明材料为佐证,或者自然滚动计入下一年度学时。
5.《2012年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表》按照培训管理平台的人员顺序填写,不计入达标率统计的人员另填一页。平台上没有的人员可在表格后面补添。
6.各学校在准备过程中必须通盘考虑,专人负责,不允许教师个人持《继续教育证书》前来签证。统计教师参训情况要充分,避免漏报漏填。
7.学时达标率计算:
(1)以所有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人数为基数。非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病(内)退或借调至教育局的人员不算在内。
(2)完成年度学时任务的专任教师人数除以该校(园)所有在编、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人数,即为该校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达标率。
七、签证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天元东路58号致远大厦2楼教室一)
未尽事宜请与进修学校培训处联系。联系电话: 52284147
南京市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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