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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上坊中学招生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3/5/18 8:00:45 作者:sfzx 有4019位读者读过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上坊中学

招生入学公告

为了做好2023年我校初一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原上坊片区各社区行政区域内的楼盘住宅小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本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本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户籍属本施教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施教区内初中学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本施教区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我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执行,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该文件内容详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www.jnjy.net.cn)。

三、入学办法

1.网上报名

所有应届小学毕业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5月22日至5月28日(5月28日17:00截止)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3日至6月24日按照网报预约时间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

3.审核材料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我校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孩子页、父母页或其法定监护人页)。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家庭房屋产权证或拆迁协议。

小学毕业证书和《成长的脚印》(复印四~六年级成绩页和评语页)。

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四、特别提醒

1.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2.材料审核当日一名学生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学校,错时错峰,避免聚集。

3.家长在现场审核材料之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录取状态,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于8月10日前发放,请家长到我校门卫处签字领取。如在规定日期未到我校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五、咨询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上坊中学  咨询电话:0255218385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上坊中学

                            2023年0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