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宁区上坊初级中学招生入学公告.doc
发表日期:2020/6/23 10:23:05 作者:孙静美 有7921位读者读过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上坊中学
招生入学公告
为了做好2020年我校初一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1.原上坊片区内各社区。
2.同夏路至湖山路以东,石羊路至天印高中以南,长深高速以西,外港河以北。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本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本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本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本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儿童父母离异,其户籍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的。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3.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户籍属本施教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本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原本施教区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我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待本施教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随迁子女需参加网上报名、申请在我校入学。然后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网报预约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若我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
三、入学办法
(一)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下列流程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6:00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
7月24日至7月25日按照网报预约时间到我校现场审核
3.审核要求
小学毕业生在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孩子页、父母页或其法定监护人页)。
②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家庭房屋产权证或拆迁协议。
④小学毕业证书和《成长的脚印》(复印四~六年级成绩页和评语页)。
⑤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二)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下列流程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
7月30日至7月31日按照网报预约时间到我校现场审核
3.审核要求
随迁子女在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①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孩子页、父母页或其法定监护人页)。
②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在本施教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的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⑤小学毕业证书和《成长的脚印》(复印四~六年级成绩页和评语页)。
⑥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四、特别提醒
1.所有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此次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特殊时期,小学毕业生前往我校现场审核材料时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需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之后才能进入校园,且须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3.家长在现场审核材料之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录取状态,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于8月10日前发放,请家长到我校门卫处签字领取。如在规定日期未到我校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五、咨询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上坊中学 咨询电话:0255218385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上坊中学
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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