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挂牌督导>>正文

江宁区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发表日期:2018/4/26 9:12:23 作者:范沪宁 有1745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字〔2018〕47号    

 

 

 


江宁区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8年,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围绕江宁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督导检查、质量监测职责,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各项监测评估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督导结果应用,为切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名城,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强保障。

  1. 督政工作

    1、迎接市政府对区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办法(试行)和考评指标(2017年)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并做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的现场考评工作。

    对照考核要求,2月底前完成自评材料网上填报工作,3月中上旬迎接现场督导考核。今年首次开展此项考评,今后将成为每年的重点工作。

    2、组织实施2018年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和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均衡工作。按照国家、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学习把握监测指标和实施细则,做好数据的收集、填报、动态维护,进一步发挥督导室数据扎口,数据管理作用。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着力打造一支比较稳定的报告督学队伍,进一步提升报告督学队伍的工作水平。

    3、做好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工作。继续推进优质均衡工作,要切实解决好各校存在的薄弱环节、薄弱方面,把弱项补强,把强项做优,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上到好学校。为此,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布置与要求,围绕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32项指标积极工作,并对照《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数据申报。

    4、对街道园区教育工作情况的考核。按照《江宁区机关、街道园区综合绩效千分考核》,将分别于8月、12月对街道、园区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按照要求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二、督学工作

    1、组织新一届责任督学的选聘及划分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代工作需要的督学队伍,不断提高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

    合理划分责任督学责任区,按照责任督学全覆盖要求,做好责任督学调增、调优工作,拟选聘20名责任督学。要通过新一轮责任督学的选聘,将一批责任心强、有校长阅历、工作经验丰富的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水平高的教学管理者充实到督学队伍中。要遵循教育规律,围绕“教育的问题点、学校发展的关键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学生发展的核心点”开展主题式专项调研性督导,每月一个督导重点,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督导室。

    建立责任督学常态化管理机制。责任督学对指定中小学校实施督导每月应不少于1次,督导工作有计划、督导过程有记录,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督促整改并撰写督导报告。建立每月1次的督导工作例会制度,通报情况、交流总结、有序推进督导工作的规范化。

    2、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进一步放大督导评估功能,本年度开始将学前教育的督导列入区教育督导工作范围。重点对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等方面进行督导。

    3、牵头组织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的年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2017年江宁区中小学年度评估方案及评估细则》,积极推进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负责对各类学校的绩效评估工作,着力发挥评估结果的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区域教育发展的内涵。

    三、做好各类专项督导检查

    建立专项督导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专项督导工作规程,要根据省、市、区年度工作重点,局主要领导布置,有序开展各级各类专项督导工作。

    1、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开学工作(春、秋季)专项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督导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督导、第二轮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专项督导。

    2、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主要开展以下专项督导:(1)学生每天阳光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2)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专项督查、(4)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5)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6)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7)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

    四、开展学校规范化办学行为的综合督导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省厅《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选择1-2所具有典型示范性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从而总结良好办学业绩与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解剖工作、举一反三,助力学校发展。

    五、其他工作

    拟组织申报创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工作。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式科学、问责整改到位、结果运用有效共计85个观测点来准备创建材料。

     

     

     

    附件:督导室2018年月工作安排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