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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坊中学教科研工作条例
发表日期:2015/3/15 0:00:00 作者:教科室 有2129位读者读过
上坊中学教科研工作条例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我校广大教师的教科研素养和能力,大力推广教科研成果,特制定我校教科研工作条例。
一、构建教科研网络
1、学校成立教科室,在校长室领导下,协同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研究。
2、学校分学科成立学科课题组,即课题小组,负责子课题的研究工作。
3、每位专任教师都隶属于课题组或教研组,教开组长、骨干教师都要有课题。
二、开展常规教科研活动
1、教科室指导、检查课题小组科研工作;定期组织各课题小组开展好课题研究活动;定期举办教科研专题问题,讨论和教科研经验交流。
2、课题组教师围绕选定的课题,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研究,各级公开课、研究课必须体现课题研究,学期结束至少撰写一篇研究论文。
3、教科室依据课题组过程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选题、计划、研究、结题、推广的管理工作;按教科研考核办法实施评估奖励。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
1、坚持每月例会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普及教科研理论知识,并在此基础上邀请专家、学者、领导来指导讲座,提高学习的质量。
2、及时、准确地收集校内外教科研的信息、资料、成果,为教师教科研提供有价值的情报服务和咨询服务,尤其是利用好网上资源。
3、强化理论学习意识,课题组教师每月自学有关理论文章2篇以上,认真摘抄,为课题研究寻找依据和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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