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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3/17 9:15:36 作者:无 有1502位读者读过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及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所发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新一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定于三月下旬开始对全区学校(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调研。请各位教职工按照要求将下列材料交到校务处: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
2.全体教职工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3.专任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